关于取消我省部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助学资质的公告
www.hnedu.gov.cn 发布时间:2025-07-25 15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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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我省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年审工作的通知》(湘教通〔2025〕38号)有关规定,为切实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助学行为,省教育厅组织对全省助学机构进行了年审,未提交年审材料的助学机构视为放弃申报备案,取消助学资质。现将取消助学资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名单(20家)予以公布。
湖南省教育厅
2025年7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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